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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January 06, 2006

兩國[論]?--對[未來統派]主張的商榷1999-07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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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 21/99 08:52:44


重點不在主張獨還是主張統,蘇聯的附庸國在聯合國裡也都
有席位。自主的尊嚴與價值,小至個人,大到國家,皆係至
高無上、無可取代的。這才是最重要卻往往被忽視的原則。

民主的基礎在基本人權,所以必須是現世的,也就是:Here
and Now!自己作主,現在就要,焉能等待?

既然現在就是一個獨立的國家,[兩國]就不是[論],這沒啥
好[論]的!充其量,只不過是[追述]或[補充說明]罷了。

有兩大國緊張,這沒啥稀奇,因為他們是外國、別國、他國
,反正不是我國。事涉他們利益,他們會作他們該有的反應
,不必我們操心,持續溝通、交涉就是了。

至於我國,只要不自我否定、或自我陶醉,這一關是逃不掉
、必定要過的。短期利益固然一時受損,程度也不易評估,
但就長期來看,誰做總統都不能不講----這有點像宋楚瑜宣
佈競選總統:明明從反凍省起就一直不遺餘力地拼命在競選
,如果不讓宣佈一下,豈不太也委屈了嗎?!

李登輝做的是哪國總統,他說的[兩國]中的我國就是那一國
,這有什麼模糊的?他代表的就是他口口聲聲說的在台灣的
中華民國,想要不是都不行;因為如果不是,那他也不會是
什麼總統,[德國之聲]也就不會去訪問他了。這麼簡簡單單
的事情也要懷疑的人,其實是自己心裡有鬼,對自己和自己
的國家缺乏信心、草木皆兵所致。

李總統的話已經說了,大家也都聽到了,這就夠了。就像訪
問美國一樣,一次就好。一減零,大於二減一。何況這事其
實乃是中共自找的。

主張[未來]統一之人,反而更應堅持現階段的任何主權獨立
作為行使([特殊兩國關係]僅其一例耳),蓋不如此何能確
保[未來]真正[統一]時之程序正義,與實質保障?

我們固然無須以言舉人,但也請不必以人廢言:陳水扁先生
力倡的[第三條路]----尋找交集、求取最大公約數----的確
是我們國家的當務之急。請先從尊重制度、尊重民選總統的
職位做起。

總統當然可以罵,可是先要把總統當總統,才有資格罵。至
如等而下之,跑到敵對國家去侮辱自己國家元首者,則當然
選票越來越少----就算賣力支持的人選當上了總統,也不必
奢望會有啥特殊待遇,因為一來選票只佔小部份,二來由於
不敢明目張膽地大聲支持,人家也自可順水推舟地過河拆橋
、不必認帳。

(若要問為什麼不敢大聲嚷嚷,請找王建渲,一問便知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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